2013年12月5日

同性戀

   
說到同性戀這件事,最近社會上兩派人馬吵得火熱。他們所爭吵的爭議點,大抵離不開「同性戀人能不能合法來成立家庭」?支持者的理由很單純:「兩個相愛的人(同性異性都一樣),要成立家庭,應該受到合法保障,因為這是人權。」但,反對者的理由就很多樣化了!不管他們持什麼理由,總是離不開一個基本論點:同性戀是病態!這種想法就如同一句古早的台語俗諺所說:「是天地所設,m̄是弟子作孽。」,天地所設者就是自然,就如同男女做愛做的事情那樣。反面說來,同性戀則非天地所設,就是非自然的,就是作孽;這種說法,對嗎?

    若要說「天地所設」,最基本的,當是要瞭解「性」的生物學。我們先來看一個實例。

1998那年春天,美國Manhattan中央公園的動物園內,Roy kap Silo − 兩隻公企鵝 − 他們遇上了對方,彼此有感覺,一起在石頭上休息,共同下水游泳,好似談戀愛。最後,他們脖子相纏綿,做愛做的事,並且蓋了一個屬於他們的巢;動物園的管理員看見他們如此的行為,就從一對有孵蛋困難的企鵝夫婦那邊拿了一顆有受精的企鵝蛋給他們。這對公企鵝,獲得了蛋之後,很高興也很認真的去孵,經過34天,一隻小企鵝啄破蛋殼,伸出頭來到世間。兩隻公企鵝很負責地當起了老爸,幫小企鵝的身體保暖,餵食小企鵝吃東西,一路扶養小企鵝長大。這對公企鵝的伴侶關係維持了六年之久。

    以上所說的,是動物世界「同性戀」的一個例子;我們或許會懷疑,這是特例?不!事實上,從簡單的線蟲(nematodes),到一些昆蟲,蛇,魚,蟾蜍,鳥類,海豚,等等,生物學者至少記錄研究了1500種俱有同性伴侶或同性性行為的動物 − 這些動物中,社會性動物(比如猴子,猩猩,狒狒)的「同性戀」行為更加是普遍!

    同性伴侶無法產生後代,但是,「同性戀」的行為卻幾乎在每個動物的分類群(taxonomic groups)中都有!因此生物學者認為,「同性伴侶」「同性性行為」,是動物世界中普同的現象。要如何理解它呢?

    生物學家從「演化論(Evolutionary theory)」的角度來理解「同性戀」的意義。簡單講,「同性戀」的行為讓動物在生存競爭中有更多的優勢。舉例說明:1/4 的黑天鵝家庭是由兩隻公鵝所組成的。兩隻強又有力的公鵝公築巢的效率,比一對公鵝母鵝築巢更加有效率,不止如此,「同性戀」的公鵝還會從母鵝那邊,取已經受精的鵝蛋來孵,也會把孵出來的小鵝養大。那麼,「同性戀」公鵝雖然無法提高整個黑天鵝族群的生育率,但他們卻能夠提高小鵝的生存機會!在激烈無情的自然競爭中,「同性戀」公鵝,使整個族群有更大的機會得以生存繁衍呢。除了這樣的演化理由外,生物學家還歸納出,「同性戀」行為也可能增加動物社會內部的和諧,降低動物社會內部競爭配偶的壓力。

    總歸一句,目前我們知道的是,「同性戀」是動物在幾億年的演化中,因為生存適應而產生的行為。「同性戀」毫無疑問的是 「天地所設」!

    除了從「演化論」的角度來理解「同性戀」的行為,生物學家還利用了「分子生物學」、「生理學」等等不同的研究方式來瞭解動物「同性戀」行為內隱藏的祕密。

    荷蘭有一位神經科學家 − Manfred Gahr,他用鳥來做實驗:替仍在卵中的鳥胚動手術。鳥蛋裡,公鳥胚胎的前腦被置換成另一顆卵中,母鳥胚胎的前腦。這使這隻鳥出生之後,有一副確定的公鳥身體,但腦袋中卻裝著母鳥的前腦!這隻公鳥成長之後,居然無法如同一般公鳥那樣像雌鳥求偶!這個實驗告訴我們,出生之前就在發育的腦,將能影響甚至決定動物長大後的性傾向;生物學家甚至假設,大腦也許是最重要的性器官。過去二十年,在分子生物學的研究中,生物學家利用果蠅(fruit fly, Drosophila melanogaster)做許多的實驗,找出若干個與同性戀、性傾向有關的基因。比如一個叫做Genderblind”的基因,當它的功能減少,公果蠅就會受到另外公果蠅費洛蒙的吸引,飛去對他進行追求的行為。另外有兩個基因:FruitlessDissatification,這兩個基因的功能一旦失去,也會造成公果蠅「愛上」公果蠅。而以上這些基因,都跟神經的功能有關聯!(在果蠅身上發現的與同性戀行為相關的基因還有prospero, quick-to-court, transformer, raised, 以及white ,這些基因作用的機制各不相同,而我們還未完全了解

    總之,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同性戀相愛、成為伴侶,甚而成家,是非常自然的事,絕非「作孽」,更非病態!

    到此為止我們都在討論動物,那,人類呢?

    跨文化、歷史學以及社會學的研究發現,「同性戀」− 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這種行為在各式各樣的族群及人類社會中,卻非罕見的事,它們十分平常!

    19世紀中葉,中國廣東珠江三角洲一帶,有一群紡紗的女人,她們拒絕和男人結婚 - 有些女人原本有未婚夫,她們也選擇放棄追求一般的婚姻跟家庭 - 這些女人選擇了跟其他女人做永久的姊妹,成為感情上的,也是肉體上的,一輩子的伴侶。根據人類學者研究,那段時間內選擇同性伴侶的女人大約有十萬人!在非洲,許多部落社會內都有女人女人結婚的風俗習慣,這種同性別的婚姻在那些社會中是受到肯定的。兩個女人結婚後,其中一位女人成為「女丈夫(female husband)」,女丈夫可以得到該社會內男人才有的權力跟義務;女丈夫的肉身確實是女人,但她的社會性別(gender)則確定是男人!社會接受同性別的性行為的例子,最出名的,是以下要說的這個:太平洋的美拉尼西雅(Melanesia)群島上住著各式各樣的族群,有十分豐富的文化生態。而將近10%至20%的部落社會中,習俗要求男人必須跟別的男人發生性行為(儀式性的),而這種要求與對「兩性性行為」的要求是不分軒輊的!說了這麼多外國的例子,回頭看看台灣,過去許多文獻多有記錄,台灣在清領時期亦曾流行過同性伴侶和同性性行為。在這些有限的文獻中,我們看到不少同性情殺的刑案,也許給人印象是負面的,但是,恩愛的同性伴侶不似社會案件那樣聳動人心,大概難以被文獻記錄下來吧!

  以上只是舉幾個例子來談而已。美國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vis )的人類學者Kirkpatrick曾整理一個表格,內容詳細列出接受「同性戀」的人類社會;而這樣的社會,在五大洲都可以尋找得到!

   自然有人會懷疑:「同性戀的存在難道不是因為文化差異的關係?」

  過去曾有一些學者,比如很有名氣的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傅柯(Michel Foucault),他們都主張人類的「同性戀」是社會文化建構的產物。但是,近來的研究證據都顯示,一個人成年後的性傾向,其實在母親的子宮內早就已經決定好了。在母親的子宮內,影響跟決定這胎兒以後性傾向的一個重要因子是內分泌。更進一步的,生物學家還發現,會愛上同性的人,他們的大腦結構跟「異性戀」存在著差異(這些結果是以男同性戀為研究對象得到的)!無論是內分泌或是大腦結構,其實都跟基因的作用有關係。而這些生物學證據告訴我們,其實「同性戀」可能在一個人出生的時候就已經決定好了。社會文化的建構對性傾向的影響也許沒有想像中的大。不過,我們還是要保持一點空間,「一日為同性戀,終身同性戀」未必是確然的。因為如一開始舉的企鵝例子,他們最後分手了,因為一隻母企鵝的介入。而在人類社會中,「曾經的」同性戀後來與異性結婚並且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例子,也不是極少數的個案。或者,將性傾向看作光譜-光譜兩端是極端的同性戀和異性戀,而中間者的性傾向則只是(被同性或被異性吸引的)程度的不同罷了。

    不論動物或是人類,「同性戀」的行為其實都是很自然的事。同性戀的人或動物,雖然數量是相對少數,但並不代表他們有「病」,相反的,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他們對整個族群是有正面助益的呢!美國精神醫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過去曾把「同性戀」當成一種心理異常的疾病,不過他們在1974年就把同性戀由疾病名單中刪除了,理由是:「沒有任何生物學的證據支持把同性戀當作一種疾病!」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一樣自然,他們只是不同而已。


2013/1130反多元成家暨「同性戀」大遊行,
有參加者身穿德國納粹軍服,而且
表示:「納粹殺「同性戀」者,
我也反對「同性戀」,所以我穿納粹的軍服。」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竟然成為異性戀霸權的社會。英國社會學者Eric Anderson說:「『異性戀』和『同性戀』的分類,其實是社會文化所建構的。」而因為「同性戀」的人相對少,他們在這樣的分類中,漸漸被推向邊緣;父權,資本主義階級複製,某些宗教信仰,總是打壓同性戀,說他們不潔、淫亂、不正常,譏諷他們,污名化他們,這,才是真正的作孽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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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寶村/策畫,蔡承豪,李進億,陳慧先,莊勝全/撰文。2012。〈小的台灣史〉《內有姦情-清代台灣的同性異行。》,台北:玉山社,頁12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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