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

核能議題(二)


核能是經由受控制的核分裂反應產生的。許多國家利用核電廠來產生供給一般及軍事用途的電力,有部分國家甚至使用在核子動力潛水艇上。雖然有一些問題在核電使用上是必須被關注的;包括了核廢料的處置;却有些人選擇性偏好關於核電的某些解釋,因為這種產生電力的方法比起石化燃料-比如說煤-更乾淨。



核電的生產過程始於鈾礦以及其它放射性元素的開採。核能反應爐必須使用這些放射性元素以進行核分裂反應,產生高溫,使水變成水蒸氣;這些蒸汽再進一步推動發電機的渦輪以產生電力供給電網。

當使用來產生諸如核子動力潛水艇的電力時,核子反應爐必須被非常小心的監控,因為失控的核反應必須被儘快的停止下來,以防止產生嚴重的問題。多數的核電廠都有廣布的自動系統用以監控可能產生問題的所在,這些監控系統也可以重新路由電源,關閉部分核電廠的運作,以及執行其他任務讓電廠更安全更清潔(譯註:此處的清潔應指防止輻射外洩)。

核能發電的其中一項優點是它不會產生溫室氣體。它是不會產生溫室氣體,但是,它會產生有毒害的廢棄物。核廢料具有放射性並且極度危險,因此它需要一些重要的基礎措施以確保核電廠安全和廢棄物的處理。不幸的是,一些國家仍沒有適當的措施來處理他們的核廢料,而且,幾十年來,“暫時性的”核廢料儲存及解決方案其實是經常見到的。

鈾的開採以及濃縮的過程也同樣的不「乾淨」,而且,安全地運送鈾以供給核電廠所需,佔了核能發電中可觀的成本。幾個國家已經暫停了核能發展,直到以上這些問題都能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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